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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枢纽分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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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枢纽分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枢纽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枢纽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宜春市公安局综合交通枢纽分局主要负责交通枢纽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

(二)负责交通枢纽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实现了社会持续稳定

(三)依托路地联合指挥中心,持续深化情报资源互补共用,提升预警效能。

(四)充分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将铁路沿线现有视频监控探头接入路地联合指挥中心并轨运行,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提升治安防范管理水平。

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案件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宜春市公安局综合交通枢纽分局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03.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2.56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503.65万元,较2021减少19.55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03.6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503.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3.65万元,较2021减少19.55万元,减少3.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2.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数据是财政已经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额度,年初并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3.6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3.65万元,决算数为50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89万元,决算数为4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出均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8万元,决算数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8万元,决算数为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9.81万元,较2021年增加26.33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增加,年度工资正常调整增加,五险一金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85万元,较2021年减少5.75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这部分费用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1.99万元,较2021增加13.43万元,增长15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等资本性支出采购,所以支出减长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5万元,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1.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5万元,下降20.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决算数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这项费用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5万元,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67%,决算数较2021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上级及同级政府单位沟通交流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上年度没有这项费用列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及接待标准,从而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累计接待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年度接待主要为上级和同级单位沟通协助办案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及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71.4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74万元,下降22.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新增公务用车购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4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部分办公设施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6.6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33%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所以没有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所以没有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宜春市公安局枢纽分局

项目名称

主管单位

宜春市公安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③/②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万元)

明细内容(至主要末级经济科目)

项目实际支出

合计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评价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分)

产出数量

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3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指标
(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含预算执行率1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公安支出:是指“公共安全支出”中除行政运行、执法办案等其他为完成公安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执法办案支出:是指“公共安全支出”中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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