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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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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刑警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刑警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单位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推广应用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全市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援、物证鉴定

负责与外省市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协作、协查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

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承担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宜春市公安局刑支队。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636.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46万元,较2021年减少17.71万元,下降34.61%;本年收入合计1602.78万元,较2021年增加88.56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增加,年度工资正常调整增加,五险一金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02.7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636.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7.72万元,较2021年增加76.08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增加,年度工资调整增加,五险一金基数调整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8.52万元,较2021年减少4.94万元,下降14.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了部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用于支付五险一金费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82.72万元,占98.45%;项目支出25万元,占1.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2.78万元,决算数为160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14万元,决算数为138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出均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7万元,决算数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93万元,决算数为5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7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9.57万元,较2021年增加249.71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增加,年度工资正常调整增加,五险一金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1.78万元,较2021年减少101.64万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这部分费用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4.51万元,较2021年减少41.14万元,下降90.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专用设备及公务用车等资本性采购支出,所以资本性费用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为20.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1.9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9.68万元,下降58.8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决算数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这项费用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为  1.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06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及接待标准,从而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及接待标准,从而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9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年度接待主要为上级和下级单位沟通协助办案等招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9.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及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0万元,决算数为19.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5.9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7.96万元,下降28.6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4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新增公务用车购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29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78万元,降低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减少专用设备采购等资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0.0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9.93%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执法办案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项支出均按年初预算要求,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报支,杜绝浪费超支,从而良好地保证了各项预算费用合理高效地使用所评价项目总体能够按照预算要求的时间、进度执行,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绩效支出均按年初预算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杜绝浪费,保证各项预算合理高效地使用,保障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良好运行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反映2022年度市级单位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公安支出:是指“公共安全支出”中除行政运行、执法办案等其他为完成公安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执法办案支出:是指“公共安全支出”中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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