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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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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案件侦察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情报网安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金园派出所、特巡警。

本单位2022年年末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年末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749.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37万;本年收入合计1749.67万元,较2021年增加579.06万,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增加了上划的民、辅警公用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749.67 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74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49.67万元,较2020年增长33%。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61.87万元,占 77.83%;项目支出387.8 万元,占 22.1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9.94 万元,决算数为17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0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9.94万元,决算数为158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7 %,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及增加了上划的民、辅警公用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5.63万元,决算数为1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7.49万元,决算数为4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6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122.03万元,较2021年增加141.9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9.42万元,较2021年增加348.8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划的民、辅警公用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9万元,较2021年增加4.41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

(四)资本性支出 152.03万元,较2021年增加82.15万,增长54%,主要原因: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万元,决算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5.9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万元,决算数为 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5.9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勤务模式改革,车辆全天候不间断巡逻,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巡逻警力21120人次,警车21120车次,帮助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7起,救助群众 65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5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从2022年起民、辅警公用经费从开发区财政上划至市财政保障。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 %

2022年度中央下达我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0.5万元。我局按年初预算要求,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报支,杜绝浪费超支,从而良好地保证了各项预算费用合理高效地使用。充分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办案资金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办案过程提供必要的经济、装备支持,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交通运输支出:指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支出,本部门主要是与国省干线建养相关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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