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3号),结合市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宜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规范工作流程
(一)规范信息管理。对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网站信息,即使进行更新和完善。对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本单位重点制度文件汇编,按要求报送于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二)完善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法定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
(三)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优化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
二、提升解读质效
(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持续做好市局“十四五”规划的发布和解读,持续做好群众关心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
(二)提高解读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用图文、小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H5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并多方发布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便于广大群众获取和理解相关政策。
(三)密切警民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机制,优化网上警民互动渠道。对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你建言,我来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上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具体”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指导管理,提升以“宜春公安”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基本运行、回应等进行监测,加大对重要政策级解读材料等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三)优化窗口服务。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做好依申请接收、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结合实际提供重要政策现场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收集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探索建立可复制、可参照的特色亮点专区。
(四)加强工作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督导检查范畴,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宜春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