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规划计划

2022年宜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访问量:

关联稿件: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宜春市公安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支撑和引领各项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务公开范围助推公安工作发展

  1.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围绕贯彻我市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工作工作质量和力度。(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2.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围绕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化一网通办大力开展宜春公安六办品牌创建活动,全力推动最优营商环境建设。(责任科室:行政服务处、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3.加强权责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本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二、强化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用好局网站及时准确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进展情况等权威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及时权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科室:情指中心、局直各警种部门)

 2.加强警方提示、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提示、通知通报警方提醒等,进一步加大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全流程公开,监督举报等方面工作力度,大力提升工作知晓率、透明度。(责任科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3.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在局网站及时市局财政单列二级单位预决算公开,确保财经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公示,实行民主监督。责任科室:警务保障处)

  三、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确保规范化运行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依法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采取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2.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管理。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公开,做好集中公开工作,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结合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责任科室:办公室宣传处、局直各警种部门)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全力提升办理质效。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4.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质量,更好解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责任科室:情指中心、宣传处、局直各警种部门)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发布管理工作质效

  1.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坟,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2.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与基层所队公开协调联动,指导基层所队完善信息公开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所队一线延伸。(责任科室:办公室、局直各警种部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注重队伍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局秘书科备案,并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