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优化全面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梳理填报“跨省通办”事项11项、“省内通办”事项55项,针对宜春—长沙市全程网办确定“跨省通办”事项8项,针对宜春—广州市确定“跨省通办”事项64项。二是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落实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首问负责制,今年以来政务服务办件260.44万件,三是严格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今年以来提供延时错时服务群众办件27.1万件,预约办件18.57万人次。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了《宜春市公安局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利剑护企”、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决策体系。
1.强化行政规范化文件管理。一是抓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审查、报备率均达100%,未出现责令整改、撤销或者认定为不合法情况。二是抓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省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未发现问题,按期报送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2.坚持依法决策。制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形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集体决策机制。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共聘请4名法律顾问、20名公职律师参与市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体系。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街面(路面)综合执法警务机制改革,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街面巡防警务机制改革、派出所勤务改革,全面深化“交所融合”体制改革,有力强化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信息化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工作约谈制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警令指令快速落地落实。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宜春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建立落实了执法公开制度机制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确保各阶段相关信息有序公开。建立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工作中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进行规范记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审核的程序和内容。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建立落实日常执法巡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对执法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年度内已发布通报45期;优化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模式,采取每月一考评一通报的形式,共评查案件360余起,发布考评通报10期。
(四)加强公平公正的矛盾调处体系。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5万余人次,上门走访家庭6.2万余户,上门走访企事业单位0.8万余家,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5.9万余起。
2.加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了信访“双创双清零”活动,对全市公安初信初访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调度,共下发每周初信初访40期。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办案民警担任诉讼代理人制度,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共35件,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五)构建高效协同的法治工作体系。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安部门各项工作。市局党委坚持法治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建立落实了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党委集体研究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结合中心组学习及民警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及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110、122、5.15、6.26及“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主题宣传等主题宣传日集中普法活动,集中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应法律知识。
3.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2023年面向社会计划招录法律专业6人,占比26.09%;建立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出台了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法治水平;在各类培训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必修课程,今年以来市局政治轮训800余人次,共举办培训班20期,参训人员1600余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筑牢政治忠诚,高位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一是高质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培训7000余人次。二是高标准谋划法治公安建设。副市长、公安局长夏红色高度重视,将法治公安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谋划、共推进,亲自把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高频次督导抓落实。构建一体化督察工作格局,通过专项督察、常态督察等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聚焦三个导向,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快补齐执法短板。针对当前执法实际,统筹推进案管中心建设,落实规范执法巡查分析研判机制,通报51期,完善执法考评评查模式。二是以目标为导向,瞄准突破工作重点。紧扣公安工作站全省前列目标,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六个方面24项举措全部落实到位;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和期待,加强重点领域打防管控,持续深化“六办”品牌创建,办理“六办”业务926.92万余件。三是以结果为导向,规范执法交出新答卷。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综合绩效全省第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综合绩效全省第二,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全省第一,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76万起、化解率98.65%全省第一,“三大专项行动”等执法成效显著,刑事、治安类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3.26%、7.62%。
(三)完善制度机制,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保障。一是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集体决策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6份,审查、报备率100%。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公示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发布各类信息311条。四是全力保障执法权威,办理阻碍执行职务案71起,妨碍公务类案件11起。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选派法治副校长562名,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矛盾纠纷排查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1492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年来法治建设实践暴露出仍存在机制运行不畅、要素管控不力、执法执勤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实战保障不足等基础性瓶颈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强化。同时,法治建设点多面广且任务繁重,大部分单位没有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影响工作谋划及抓落实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捍卫社会稳定。推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着力健全完善“人、事、物、场所”重点要素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巩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二)竭力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恪守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持续抓好每日警情回访、每周执法分析研判、常态化执法质量考评等机制落实,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过程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毫不动摇守正创新。以抓实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为先导,引领带动全警抓基层、打基础,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宜春公安“六办”品牌创建活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专此报告。
宜春市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