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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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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宜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要求,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有效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概述

2015年,宜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扎手,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2015年宜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自查报告。同时,对全年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认真填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和统计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市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下发了《宜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机制。年初,市局党委在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基础上,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局直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市局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和局直各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形成上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保障公开信息准确。按照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清理和填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建立警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出台了《宜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印发了《宜春市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审查机制,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作为单位公文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一一说明理由,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三)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重点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经费审计、价格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切的行政权力清单内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阳光审批”,主动对接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涉及公安工作的137项权限的下放和业务交接工作,并依法向群众予以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警务要闻、重大案情、公告公示、公开指南、财经信息、政策法规等12类业务工作信息136条,较比去年同比增长50%以上,网站访问量达到765000余次。在市直相关单位的牵头下,重点推进行政处罚信息、财政资金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每月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公布11期,局直各单位、各分局公布财经信息47条,极大地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本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强化主动公开,不断优化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通过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重点公布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全年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1.2万人次,主动公布群众办事事项108项,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8件;通过宜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双微平台”共发布警情咨询、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512条,粉丝达到11万余人。主动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安工作的14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答复满意率为100%

(二)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使群众通过申请方便、快捷的获取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17件,网上答复《政民互动》信息162条。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在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职责中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截至目前,市局共印发文件124份,主动公开文件38份,不予公开80份,依申请公开6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出入境窗口、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为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均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015年,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规定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面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工作人员不足、创新力度不够等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督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和改进。2015年,市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增强各部门、各警种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继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的问题,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梳理、核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及时更新相关执法职权、依据,主动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办事效率。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方案,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通过定期考核、不定期检查、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各警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到位。

               

                             

                        

                        宜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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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宜春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62

4.信函申请数

117

  (二)申请办结数

405

1.按时办结数

27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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