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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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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根据职责任务和公众关注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五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规范警务,依法依规答复社会及群众申请获知的警务信息,有效保障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公众对警务工作的监督。

一、概述

2017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加强与职能单位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2017年宜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同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认真填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和统计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是以组织为保障,确保政务部署落地落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民警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有力保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足保障,建立了一支自上而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宣传工作,集中时间对信息骨干进行专门培训,盘活政务公开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专业职业水平。

二是以透明为原则,策动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完善回应解读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了解读方案。建立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回应信息,并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注重做好政务舆情的监测、回应工作。在公布市局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方面,最新的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方面,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治安及刑事打击处理的开展工作情况方面,公布便民利民措施方面,向市民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及时更新、丰富栏目内容,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高质有效的服务,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警务要闻、重大案情、公告公示、公开指南、财经信息、政策法规等12类业务工作信息152条,较比去年同比增长9%,网站访问量达到823000余次。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共公布财经信息26条,极大地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以创新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日臻改善。以增强行政服务管理的精准性和便利性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探索服务管理新举措,借助“互联网+”大势,着力打通服务于老百姓的最后一公里,完成宜春公安网上办事大厅”二期建设,主动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和网上办公等管理服务新模式,截至目前,共纳入20项审批业务,共办件2389件,做到了内外网的全流程互联互通,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研发建设了宜春公安户政微信、平安租屋APP及户籍业务综合管理监督系统,采取“先批后办,一趟完结”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网上便民服务。大力推广“交管12123”APP,方便群众网上自助办理交管业务。全面普及出入境业务自助式服务,大力推广应用自助签注一体机,5624人提供了自助签注便捷服务,并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微信支付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市民办事窗口平台,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众对宜春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截止到2017年12月,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8条。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1.2万人次,主动公布群众办事事项105项,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5件;通过宜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双微平台”共发布警情咨询、办民服务等各类信息620条,粉丝达到2.3万余人。主动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50件(主办50件,协办11件)且办理结果全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答复满意率为100%。

(二)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在15个法定工作日内高效、优质、规范地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公安局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各相关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职责、流转流程、工作责任、办理时效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将之纳入年终部门考评,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真正把公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在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职责中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截至目前,市局共印发文件148份,主动公开文件35份,不予公开100份,依申请公开13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各类信息约0.6万余条,其中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治安情况,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道路交通、危爆物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涉及便民利民服务的出入境、户籍管理、车驾管等服务措施。结合警务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现场宣传机制。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各类宣传约90场,及时为民众答疑解惑,向民众宣传发布反恐维稳、政务公开、食品安全、网络安全、110宣传等不同业务种类的公安工作消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21件,网上答复《政民互动》信息121条。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出入境窗口、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为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均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017年,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规定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面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公开不缺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上台阶。(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利用好公安局网站,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宜春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宜春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21

     4.信函申请数

104

  (二)申请办结数

421

     1.按时办结数

26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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