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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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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宜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有效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统一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经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2018年宜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同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认真填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和统计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是高位推进到位。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民警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项目化管理方式,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抓具体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层层有任务,工作有人抓。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足保障,集中时间对信息骨干进行专门培训,盘活政务公开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专业职业水平。

二是信息公布到位。以群众需求、社会热点、时政要闻、公安动态等方面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同时对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了解读方案,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实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切实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依托网站升级改版,增设国务院信息板块,及时传播国务院相关工作信息,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高质有效的服务。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类业务工作信息278条,较比去年同比增长15.3%,网站访问量达到85万余次。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共公布财经信息35条,极大地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创新服务到位。以增强行政服务管理的精准性和便利性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探索服务管理新举措,借助“互联网+”大势,着力打通服务于老百姓的“最后一公里”,完成宜春公安网上办事大厅”二期建设,主动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和网上办公等管理服务新模式,截至目前,共纳入20项审批业务,共办件2389件,做到了内外网的全流程互联互通,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研发建设了宜春公安户政微信、平安租屋APP及户籍业务综合管理监督系统,采取“先批后办,一趟完结”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网上便民服务。大力推广“交管12123”APP,方便群众网上自助办理交管业务。全面普及出入境业务自助式服务,大力推广应用自助签注一体机,为5624人提供了自助签注便捷服务,并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微信支付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对本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电子屏幕、微博、微信等媒介为载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坚持内容发布为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事项咨询约1.56万人次,主动公布群众办事事项145项,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4件;通过宜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双微平台”共发布警情咨询、办民服务等各类信息721条,粉丝达到3万余人。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6,且办理结果全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答复满意率为100%。

(二)坚持长效管理为先。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在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职责中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截至目前,市局共印发文件159份,主动公开文件32份,不予公开125份,依申请公开2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

(三)坚持渠道拓展为基。结合新兴媒体传播优势,我局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各类宣传约105场,及时为民众答疑解惑,向民众宣传发布反恐维稳、政务公开、食品安全、网络安全、110宣传等不同业务种类的公安工作消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35件,网上答复《政民互动》信息124条。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出入境窗口、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为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均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018年,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规定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面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认真对标对表,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9年,市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坚持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整体协调能动性,做好上下左右的对接联动,,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二)坚持在丰富载体上下功夫。积极依托新兴媒介的传播优势,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坚持在服务便民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车驾管及服务窗口改革力度,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公安机关大力推广,着力做好网上便民服务措施,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宜春市公安局

                                                     2019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宜春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1

  (二)申请办结数

21

1.按时办结数

2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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