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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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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加强与职能单位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宜春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支持和有力保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局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分别组织多次专题会议及业务培训,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做到主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优化栏目设置,以新闻中心、政务公开、警民互动、互动交流等栏目为载体,主动公开16类业务工作信息219条,较比去年同比增长16.2%,。通过宜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双微平台”共发布警情咨询、办民服务等各类信息543条,粉丝达到3.8万余人。主动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15件,协办3件)且办理结果全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答复满意率为100%,极大地增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以市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工作流程的通知》为抓手,进一步明晰职责任务,明确操作规定,落实经办责任,真正把公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信等媒介,共发布各类信息约6000余条,开展各类宣传80余场,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65件,网上答复信息147条。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及时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根据市政府查网巡视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发挥网站、政府公报、新媒体等各自优势,做到信息快速送达。

    四是优化便民措施,高效服务群众不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广运用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系统,注册21.7万人次,办件量为3.5万余件;上线“赣服通”“宜春通”小程序,实名注册3.6万余人;大力推广“交管12123”App注册个人用户66万人,单位用户4396家,办理业务180余万人次。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1.46万件,其中窗口实体受理办结8654件,委托代办服务3687件,网上办理服务1534件,延时、预约、上门服务693件,服务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是监督和保障。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宜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年报、公开发布协调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3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11

75

行政强制

26

3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及购买服务

5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布有时不及时,个别栏目没有按照一周一更新的要求进行更新发布;栏目链接有时失效;政策解读工作做得不够。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定期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定期检查维护网站,加强自查自纠,确保栏目链接长期有效。主动跟进政策发布,全面细致解读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等政策文件,确保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宜春市公安局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宜春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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