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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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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市公安局统计了相关数据,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宜春市公安局 (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电话:0795-3292024,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2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大力提升政务工作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公安局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统筹设置公安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科学优化内容发布和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发布各类警方信息和安全提示等,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安工作、掌握基本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13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7条、财政资金信息8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均为互联网申请,均已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程序逐级进行审批,并与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公文起草、发布工作脱节。同时,严格按照第三方差错纠错反馈,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精准高效。

(四)互动回应情况。依托网站留言平台、“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警察说事”电台栏目等,为群众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咨询投诉通道,并建立健全快速办理回复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互动交流、有效回应的及时性、准确性。2022年,我局共办理网站咨询投诉13件,回复“你建言、我办理”事项11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75项,回复办结率100%。

(五)平台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宜春公安宣传矩阵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办举办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报送的《解读:“春雷行动”古风系列之车迟国猴王清赌场》获评优秀。不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 “425国家安全宣传日”“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平安建设宣传月等活动,做到网上网下宣传公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六)监督和保障。建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警种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健全完善内部流转协调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推进,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责任还不够压实,个别单位还未意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还未完成形成。二是少数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个别工作还未完全按照上级要求落到实处,工作质效还不高。三是能力水平还有欠缺,少数警种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换动频繁,但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新接手的同志业务素质一时难以跟上,导致有关工作开展滞后。改进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压实警种部门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协作联动、互通有无的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宜春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yichun.gov.cn/,宜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gaj.yichun.gov.cn/ycsgaj/zfxxgkzn/xxgk_tt.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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