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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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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市公安局统计了相关数据,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宜春市公安局 (yich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电话:0795-3292024,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2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大力提升政务工作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公安局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统筹设置公安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科学优化内容发布和政策解读等,第一时间发布各类警方信息和安全提示等,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安工作、掌握基本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13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7条、财政资金信息8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均为互联网申请,均已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程序逐级进行审批,并与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公文起草、发布工作脱节。同时,严格按照第三方差错纠错反馈,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精准高效。

(四)互动回应情况。依托网站留言平台、“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警察说事”电台栏目等,为群众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咨询投诉通道,并建立健全快速办理回复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互动交流、有效回应的及时性、准确性。2022年,我局共办理网站咨询投诉13件,回复“你建言、我办理”事项11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75项,回复办结率100%。

(五)平台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宜春公安宣传矩阵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办举办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报送的《解读:“春雷行动”古风系列之车迟国猴王清赌场》获评优秀。不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 “425国家安全宣传日”“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平安建设宣传月等活动,做到网上网下宣传公开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六)监督和保障。建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警种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健全完善内部流转协调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推进,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责任还不够压实,个别单位还未意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还未完成形成。二是少数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个别工作还未完全按照上级要求落到实处,工作质效还不高。三是能力水平还有欠缺,少数警种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换动频繁,但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新接手的同志业务素质一时难以跟上,导致有关工作开展滞后。改进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压实警种部门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协作联动、互通有无的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宜春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yichun.gov.cn/,宜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gaj.yichun.gov.cn/ycsgaj/zfxxgkzn/xxgk_tt.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宜春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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